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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6-08-14     【转载】

关于征集2026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财经办、各园区科技人才(创新)局:

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根据《南京市江宁区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江宁政办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区征集2026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区创新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组织安排如下:

一、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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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创新资金项目是政府引导性项目,区创新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区创新资金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资金按照分期拨付方式予以兑现,项目立项后先期拨付70%资助经费,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剩余30%资助经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一年,生命科学类项目可放宽至两年。

二、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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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我区“1234”主导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智能电网、软件及人工智能、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通信、新型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未来网络、航空航天、前沿新材料等技术领域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领域支持项目不超过5项。

三、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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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条件

1.企业具有从事本年度支持重点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实施生产能力、服务能力,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近两年有连续纳税记录;

2.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本年度项目的支持范围;

2.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已完成的研发经费应不低于总投资额的40%;

3.项目属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技术创新性和先进性;

4.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度高,目标市场明确,已具有一定市场基础,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5.申报项目已进入中试或小批量生产阶段;

6.须拥有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属明晰、无纠纷(含已申报的知识产权);

7.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8.项目已经获得区级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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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单位在江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jnweb.jngkjy.cn)进行网络填报,网络填报和上传的附件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按要求装订一式一份(见附件1),经所在街道园区的主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后报送。

2.各街道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申报工作,负责激活系统中各自辖区内企业注册信息,并审核、择优推荐项目。同时,于8月2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电子档)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纸质材料统一收齐后9月2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3.本年度项目拟立项公示文件将在江宁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受理时间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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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受理时限: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7:00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限: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17:00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江宁科技创新中心501办公室(芝兰路18号4栋5楼)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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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创新资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范及标准由区科技局制订,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对象。

2.区创新资金项目资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正、择优支持、绩效引导、专款专用的原则,只能用于与项目相关的科技研发经费支出。

3.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根据评审通过的项目情况,下达资金计划。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需与区科技局签订《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合同》。

4.区科技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联合区科技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应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并在项目执行期中期向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5.已获得创新资金支持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才可申请其他科技项目。一个项目承担单位在三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区创新资金支持。同一个项目只能获得一次创新资金支持。对中止、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项目资金,同时,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允许申报区级科技项目。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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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管理

(二)系统审核及项目受理

区科技局高新科:郭绍俊,025-52190023

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与评估服务部:

崔蓉,025-87180115

(三)用户审核及技术支持用户审核:已注册的企业如需修改基础信息,需重新完成信息修改审核流程。新注册的企业,经街道园区初审后由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审核激活(联系人:崔蓉)。

系统技术支持:张红 13885467950

附件

1.2026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2.2026年度江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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