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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十五五”节能降碳新图景:5000余家企业纳入管控,双轨并行迎攻坚时间:2026-07-21 ![]() ![]() ![]() 随着前期节能降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国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正式迈入减排的“深水区”与“攻坚期”,各类“隐形排放”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据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分析,在即将到来的“十五五”期间,我国的节能减排将呈现出行政手段与市场机制“双管齐下”的新特征,而如何避免这两种手段相互掣肘,成为政策落地的关键。 减排空间向何处寻?结构转型是主力 面对艰巨的减排任务,未来的突破口主要集中在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企业管理三个维度。在技术层面,传统“双高”行业的常规节能手段已趋于饱和,未来必须依赖原料替代、工艺再造等革命性举措,但这往往伴随着高昂的成本与较长的周期。在管理层面,尽管已有五千多家企业被纳入碳市场管控体系并具备较好的管理基础,但广大未纳入企业的碳管理能力依然薄弱,提升空间巨大。 相比之下,结构调整将是未来五年最核心的减排引擎。一方面,国民经济结构将持续优化,服务业比重上升;另一方面,能源结构的绿色替代作用将显著增强。随着风电、光伏、核能等清洁能源加速替代煤炭,能源替代对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的贡献率有望从过去的0.5个百分点跃升至1.5至2个百分点。当前新能源发展的主要瓶颈在于消纳问题,解决这一痛点将为“十五五”释放巨大的减碳潜力。 双轨并行:碳市场与行政考核如何“不打架” 长期以来,我国节能降碳主要依赖将指标逐级分解的行政手段。随着全国碳市场的成熟,市场化杠杆的作用日益凸显。“十五五”期间,碳市场扩围后预计将覆盖全国70%的碳排放量,其对国家减排目标的贡献率也将超过70%。 然而,行政考核与市场化交易之间的潜在冲突成为最大隐忧。行政手段具有强制性,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数据造假或“拉闸限电”等极端行为。欧盟的成功经验在于将碳市场覆盖企业剥离出行政考核范畴,但我国在“十五五”期间尚难完全实现这一分离。因此,必须高度警惕核算与考核体系的冲突。例如,跨省碳配额交易必须得到合理的核算认可,否则地方政府可能限制企业出售配额,从而破坏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预计到了“十六五”时期,我国的双碳考核将逐步走向碳市场与地区目标分开考核的成熟模式。 核算与定价:让减排从“成本”变“收益” 在核算体系上,碳市场采用的MRV(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比传统统计部门层层上报的模式更为精准。未来,应充分发挥碳市场核算的数据优势,为行政手段提供真实准确的支撑。 针对企业低碳转型面临的资金缺口,核心在于形成合理的碳价。随着减排指标趋严,碳价必然呈上升趋势。通过逐步提高碳配额的有偿拍卖比例,并辅以低息贷款、低碳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可以有效支撑企业的技术投资。此外,对于未被碳市场覆盖的高耗能企业,未来可考虑启动碳税研究,以比照碳市场的价格机制进行调节。 破解转型痛点:正视“隐形排放”与成本疏导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一些客观存在的“隐形排放”需要被科学对待。例如,煤电机组因承担新能源调峰任务导致发电小时数下降,进而引发单位能耗与碳排放上升。对此,必须在核算与考核上予以区分,在碳配额分配时给予煤电作为调节资源的合理照顾,避免“一刀切”误伤承担系统调节功能的企业。 对于效率较低、难以退出的燃煤自备电厂,未来将更多依靠市场化手段倒逼其转型。随着行业基准线收紧和配额拍卖比例增加,自备电厂的履约成本将大幅上升,从而促使其主动转向电网购电或关停。 针对企业在绿氢等低碳技术应用上面临的价格波动困境,政策层面可探索引入保底价格机制(如差价合约),通过财政补贴弥补市场差价,稳定企业预期。同时,大力发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特定领域的减排量提供变现渠道,从而有效化解企业的转型成本。 ![]() |



